政府信息公开体系的建设需求
2008-04-05 17:59:52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体系由资源层、编目层、渠道层和保障层四个层面组成。其中资源层是基础,编目层是枢纽,渠道层是发布和申请信息的窗口,保障层是支撑。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需要做好各个层面的协调和建设力度。
资源层
资源层包含了所有的政务信息资源,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源泉。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产生、收集、整理、传输、发布、使用和贮存的大量有序化信息的集合,为政务公开、业务系统、辅助决策、公共服务等提供信息支持。
编目层
编目层是连接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渠道的桥梁,它包含了公开指南和目录。信息公开指南是指政府机关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对外说明和服务承诺,它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为公众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了基本的帮助服务。信息公开目录是政府机关对外公开政府信息的总汇编和公开内容的索引,科学的分类目录能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和维护保障的质量,是提高公开规范性的关键因素。
渠道层
渠道层是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通道。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渠道层应当包含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两种类型。其中,主动公开主要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渠道则发布主动公开之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保障层
保障层包括了制度规范和保障工作机制。各级政府部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对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提出了更明确、更具体的要求。保障工作机制是顺利推进信息公开的组织基础,完善的保障工作机制应当由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各部门的维护保障机构组成。
综上所述,政府新型信息公开体系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同时,就重要性而言,编目是整个信息公开体系的关键。通过编目层,政务信息资源实现了科学合理的分类,有利于资源开发利用。同时,编目也为渠道层提供了公开的索引,是公众查询、获取政务信息的“地图”。编目层将资源和渠道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是实现政务信息公开的中心环节,因此,加大编目层的建设和完善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


